中共巴中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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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
2015-01-12 巴中党建网 次浏览

(2014年12月26日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致力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力促进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中共 巴中市委三届九次全体会议立足巴中实际,就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从严加强思想教育,更加坚定理想信念

(一)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和道德品行教育。紧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宗旨意识等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 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市、县 (区)党校、行政院校教育教学核心内容和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培训主题,不断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 动工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抓好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每年组织开展1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培养党员干部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二)着力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锤炼。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积极传承红军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定期 到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发扬苦干实干、创新创造巴中时代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到新城新区、巴山新居、重点项目 等生产建设一线,感受翻天覆地变化,增强干事创业激情。要把培育担当精神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崇高理想,提升思想境界,积极适应 新常态,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干部测评体系,建立党员 干部诚信档案,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深入开展向焦裕禄、张雪梅、杨彬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培育选树各行各业先进典型。

(三)着力加强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握教育培训需求,科学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培训。认真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至2次 党课。将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相结合,牢固树立“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理念,多形式开展专题学 习、理论研讨、巡回宣讲、法纪教育基地现场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信法、带头学法守法、带头讲法用法,深入推进法治巴中建设,努力推动形成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二、坚持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建强执政骨干队伍

(四)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任培养干部人才。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选拔干部、配备班子,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办法。按照 “短期使用、中期培养、长期储备”的原则,切实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行非定向推荐领导干部拟提拔使用人选工作。健全完善“三个一线”和信访工 作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机制,每年从市、县(区)级机关中选派300名左右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大力实施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每年培养600名左右优秀干部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发展“四个计划”和人才培训“五大工程”,切实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养。

(五)构建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考核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严格执行《巴中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发展需要的班子结构模型。加强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分析评价,完善领导班子运行状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领导班子运行状况调研分析。进一步 改进考察识别干部办法,按照领导班子不同的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立足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职责和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坚 持深入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增加服务对象测评和干部调查环节,增大日常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中的权重,着力破解唯年龄、唯分数、唯票数和唯GDP等问题。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六)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监督。严格执行省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位一体”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干部监督机构全程参与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巴中市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干部选任工作定期分类检查制度。严格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 度。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严格控制大批量调整干部,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从严把握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严格管理 “破格提拔”“干部调任”工作过程。严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聘)制度,不断提高考录(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突出抓好拉票贿选、违规任用 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干部档案问题等“5+2”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倡导为民务实清廉风尚

(七)严明党的纪律。严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省委、市委各项决定,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守组织纪律,纯洁党内生 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制度,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始终对组织忠诚老实。严守工作纪律,对组织 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要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抓执行、抓落实。严守财经纪律,严禁在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漏消息,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 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说情打招呼。严守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时时处处树立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形象。

(八)严格一把手履职监督管理。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领导班 子决策重大事项存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权较大的,一律实行集体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坚持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 查审计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级党委并抄送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 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纪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严格定期轮 岗、交流制度,建立用权污点记录制度和任职限入制度。

(九)开展干部任职承诺。坚持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凡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就信念坚定、忠诚干事,为民服务、倾情干事,勤政务实、 踏实干事,敢于担当、认真干事,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等共性履职要求,以及工作目标任务、自我努力方向等个性履职目标两个方面进行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 示。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新提拔干部作出任职承诺后,要严格自律,自觉履诺,提高自我约束力,规 范从政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履诺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把新提拔干部任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五必谈”要求,分级负责开展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 整合巡视、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反映的问题性信息,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经常性提醒告诫。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 合,加大对乡(科)级以上特别是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 个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效的监督合力。

(十一)严格规范党内生活。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分层分类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 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 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察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巴中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项规定》,积极探索多形式、开放型、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 格按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推行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规范干部任免决定行为。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 任追究制及纠错、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公示和听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公 开。充分发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完善“制度+科技”模式,积极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推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加强农村基层事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对制约监督权力的刚性支撑。

四、坚持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廉洁从政新常态

(十三)刚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构建一体化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考核激励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刚性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 责,每年在巴中纪检监察网等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公开作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日常约谈不少于1次,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全会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每年讲廉政党课、约谈分管联系部门班子成员分别不少于1次。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双重约谈”和述责述廉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十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统 管、查办统筹、考核统领和快查快移、提级交叉、适宜违纪案件公开审理等机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 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隐瞒线索、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无果的实施“一案双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 要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会议,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间重要案件线索报告移交、大案要案查办协作、移送司法案 件协调处理等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十五)认真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处理巡视反馈问题和线索,加强巡视联络和整改督 察,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巡视问题台账管理、信访分析、巡视交办件快查快结和整改情况“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增强整改实效。

(十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关口前移、全域宣教,深入实施以红促廉、先锋带廉、岗位育廉、家庭助廉、社会倡廉“五廉共建”工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每年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面达到80%以 上。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功能,创编更多更好的红军廉政文化书籍和文艺作品。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建立查办案件在案发单位通报情况制度,制作 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读本,组织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案发地区(单位)等重要岗位、重点行业的党员干部到市法纪教育基地 接受警示教育。强劲传播新时期廉政文化,深度挖掘优秀历史传统文化,着力打造新编大型廉政历史题材川剧《挂印知县》等廉政文化精品,积极培育崇廉尚洁的社 会风尚。

五、坚持从严抓好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七)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回头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建立健全作风问题综合分析和发现机制, 落实举报核查专办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巡回大接访、带案下访、民情直通车、廉政会客厅、远程视频接访等活动,做到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正风肃纪联席会议、 专项督察制度和社会评价监督机制,每年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坚持每季度开播1期“阳光问政”全媒体直播系列节目,定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调查,集中整治庸懒散浮拖、收受红包礼金、滥发钱物和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典型案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十八)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按照巴中市党务公开目录规定,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公开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重大议定事项通报机制,健全各级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群众建言献策 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规范旁听、列席、征求意见等群众参与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参与广泛、渠道畅通、尊重民意的社会 和群众评价机制。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群众评诺制度。健全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的社会评价常态化机制,每年在县(区)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每年在市直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满意度测评。

(十九)切实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统筹推进“走基层”“挂包帮”“双联”等活动,深入推进“1+6” 精准扶贫工程,健全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健全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 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意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 度,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和重点敏感时段群众工作应对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从严落实党建责任,扎实推进党的建设

(二十)严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真正把从严管党治党责 任承担好、落实好。要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党组)书记 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考核权重。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 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分管领域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党建 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对不认真履职的党委(党组)书记要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要认真落实党管武装责任,积极支持国防和驻巴部队全面建设发展。

(二十一)严格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强化依法执纪、依法反腐。试点开展制度效用评估,着力解决制度不管用、不能用、不愿用的问题。 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建立健全中央和省委、市 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管党治党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察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 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1次综合评估,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不执行制度或破坏制度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十二)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汇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有力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 工作制度和纪律检查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廉洁性审查机制,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 查制度。不断深化以农村(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体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推动扩权强镇试点改革。鼓励各地大胆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 革,积极支持基层改革的实践探索,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十三)强化党建工作综合保障。将党建工作纳入市委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把抓党建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 制,按照“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大从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 选聘事业人员力度。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推进基层组织活动阵地的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 建设。不断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重党建、抓党建、促党建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新境界,养成新习惯,适应新常态,汇聚改革发 展正能量,努力开创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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