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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9-01-28 次浏览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组织部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巴市组通2018〕70号)的要求,现将我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计划数,本次共计划面向平昌县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2016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128日至21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平昌县委组织部305室(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东段46号)。

3、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4资格审查:2019年2月2日至215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5确定考察人选:2019年216日至3月1日,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县委组织部将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

201932日至310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若有递补对象,依据面试成绩等额递补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察情况、岗位需求、所学专业及本人意愿确定拟聘用岗位,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人选,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上报省、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转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对公示合格人员,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察情况、岗位需求、所学专业及本人意愿确定拟聘用岗位,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七、聘用

2019413日至428日,根据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批复的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取消考核转聘资格。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7-6227993。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upload/201901/29/201901290850576464.doc

 

        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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